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含网上信访),接待群众上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事件;督促、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的信访工作。
(四)拟定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信访系统的法治建设。
(五)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全县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办、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