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邓伟
地址:沅陵县沅陵镇龙泉路3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4217801
工作职责
沅陵县公安局位于县城龙泉路35号,是政府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信息,分析形势,制定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职责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县武装警察部队担负的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安秩序的宣传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