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同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办﹝2019﹞6号)及(会办﹝2019﹞19号)文件精神,2019年3月27日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对全县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检查,组织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定额和行业规范;指导乡镇集镇生态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县城渣土及建筑垃圾倾倒、运输、消纳和处置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维护管理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检查监督各项城市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的审查审批,最近运行情况的监管并组织实施。
(五)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古树名木迁移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县本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其职权如下: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4.行使公共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和公共场地乱停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对户外广告设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知道城管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1、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财务装备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5个职能股室。并设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市场服务中心3个二级事业单位。
2、人员编制情况:县城管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