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禹依依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坪坦乡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45-8498139
工作职责
(一)乡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和事业机构站、所、中心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我乡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乡人大主席团:
1、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等,提请预备会议通过;会议有选举议程的,负责拟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2、负责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邀请在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议乡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驻本行政区域的办事机构的工作。
4、负责报请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5、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乡人民政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并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坪坦乡政府统一调整设置6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党政综合办公室划出党建工作方面职责,继续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不再加挂党建工作站牌子,改为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设置党建办公室,配强党务工作力量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划出社会发展相关职责,改为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城镇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移民开发、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乡镇农业发展、水利工作;负责动物检疫防疫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力量,设置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体、计生、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障服务等。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划入应急管理相关职责,改为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不再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生产有关法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强化乡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职能,设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设立乡乡人民武装部,编制在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各乡镇设立乡镇财政所,编制在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外单依法设置人大机构,依章程依规定设置政协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调整优化乡镇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能配置。
全县乡镇统一设置3个直属事业单位,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将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职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职责整合,组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外加挂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不再保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不再加挂扶贫工作站、民政工作站、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牌子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林业工作站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林业工作站。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物防疫检疫服务;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设施的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负责保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
3.政务服务中心
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等职能整合,组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四)乡镇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县直部门派出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1.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乡镇事业站所“六中心”原通过授权承担的安监、环保、规划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文化、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执法力量进行整合,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执法力量进行整合,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各乡镇的基层执法力量,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2.乡镇人民法庭、公安局派出所、森林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继续实行派驻体制,负责管辖乡镇区域内的相关执法工作,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实行联合执法、联动执法。
3.乡镇国土资源所(不动产登记工作站)更名为乡镇自然资源所,为县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继续加挂乡镇不动产登记工作名为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不再加挂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乡镇自然资源所、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乡镇设置,实行属地管理,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统指导协调。
单位电话:0745-8498139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坪坦乡坪坦村
邮政编码:418509
电子邮箱:ptxrmzf@126.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简介
坪坦侗族风情旅游区位于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百里侗文化长廊的腹心地带,距通道县城21公里,与广西著名的程阳桥风景区相距15公里,与国际旅游城市桂林相距仅160公里,是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湖南省文化厅命名的“湖南省群众文化艺术之乡”。旅游区有5个各具特色的侗族申遗村寨组成,并且文物众多,有6座风雨桥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座鼓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列入保护的民族特色建筑200余处,侗家吊脚楼近4000座,其工艺精湛、精美绝伦,堪称“侗族建筑艺术博物馆”。侗款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琵琶歌、芦笙表演艺术、侗戏、侗族双歌、侗锦等民族艺术已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谓“原生态侗族艺术的殿堂”。这里民风纯朴,社会安定,是和谐社会的原始版本。来到坪坦侗族风情旅游区,不仅可以充分领略侗族原生态文化的独有魅力,而且可以充分感受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是享受田园风光,品味原始古朴民族文化的好去处。
近年来,坪坦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乡村振兴为主线,着力推进产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强化乡风文明,改善人居环境,打造文旅品牌,全乡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是“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湖南省首批“十大特色文旅小镇” “醉美湘镇” “市级文明旅游区” “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镇”“市文明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