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职责
(一)乡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和事业机构站、所、中心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我乡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乡人大主席团:
1、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等,提请预备会议通过;会议有选举议程的,负责拟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2、负责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邀请在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议乡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驻本行政区域的办事机构的工作。
4、负责报请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5、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乡人民政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并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因地制宜设置乡镇机关内设机构。根据本乡实际,大高坪苗族乡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等3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人员组成:吴朝鹏、颜丁来、黄永亮
主 任:吴朝鹏
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书记、乡长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检查工作。
3、负责信息队伍的管理,搞好综合情况反映上报工作。
4、当好参谋和助手,了解、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四个文明建设。
5、接受居民来信来访,对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答复,做好特色工作和典型宣传。
6、搞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编写简报。
7、做好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值班工作、机关大楼的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加强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9、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人员组成:龙景平、张才艺、唐晨曦、谢承朋、龙金辉、肖祥、雷椿扬
主 任:龙景平(政协联工委主任、副乡长)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本乡综治维稳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综治维稳情况,定期开展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和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为乡党委 、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本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分流、化解,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为年度考核提供有关依据。
3、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4、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综治维稳信息。
5、加强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对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多发的村、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措施。
6、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教育和管理工作。
7、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工作。
8、及时制定完善维稳应急预案,做好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9、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人员组成:李顺秋、黎佳兵、莫巧妙、胡仕海
主 任 :李顺秋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党委、政府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与考核。
2、以乡、村两级计划生育人口学校为阵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的社会环境,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3、抓好乡、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积极推进“三结合”和“村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完成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建好统计台账,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当好乡党委、政府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助手。
4、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计生协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实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工作目标。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大高坪苗族乡机关行政编制13名,领导职数为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兼乡长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人大主席兼党委委员1名,政协联工委主任1名(兼副乡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组织委员1名,副乡长1名。
五、直属事业机构
大高坪苗族乡设置事业站、所、中心6个。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动物疫病防控站、农机、水利、经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主 任:肖金沅
成 员:伍仕娈、杨春格、黄永亮、龙利群
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搞好农业知识、农业法律法规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落实专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做好农业科技成果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行业标准规划拟定,农产品质量认定等工作。
2、负责实施农作物病虫草鼠等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
3、负责本乡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含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经统计、农村财务管理和审计,农业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实施,农业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
4、多种经营的管理、指导,引进多种经营技术和品种。
5、负责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6、负责本乡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管理、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畜牧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畜牧水产技术培训、畜牧水产职业技术鉴定、畜牧水产病害防治、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监测、畜牧水产业发展、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以及饲料、兽药质量管理。
7、做好市场检疫、重大畜禽疫病监测、畜禽疫病预防和扑灭工作。
8、做好各种涉农补贴的发放以及涉农保险和理赔工作,协助做好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管工作。
9、做好各类农业资源的普查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农业方面的环保,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
10、协调涉农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工作。
11、承担本乡防汛抗旱工作,编制上报各种防汛抗旱的具体方案,及时分析掌握和上报旱情、汛情,按照设计方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实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推广防汛、抗旱新技术,提供防汛抗旱机具及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12、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林业工作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人员组成:
站 长:石胜军
成 员:陆安辉、杨仁勇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
3、负责本乡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发放和动态管理、林权流转管理、林权抵押管理。
4、收集、发布林权流转交易、林权证抵押、市场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
5、负责本乡林权林地纠纷调解处理。
6、负责境内木材、竹材等林产品外运证件的办理。
7、依法对境内外运木材、竹材等林产品实施检疫,签发检疫证。
8、负责本乡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9、负责苗木新品种和林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人员组成:
主 任 : 张小旺
成 员:张小旺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城乡规划、村镇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拟定本乡内的总体规划(含专业规划)、村镇建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法律规定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论证、审(报)批和实施管理。
3、负责乡村容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实施工作;开展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申报工作;
4、指导和管理本乡区域内的乡村建设和各类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全乡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5、为本乡范围内的各类建筑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农村农民建房的审批、现场查看、审核报批、放样、跟踪管理、竣工项目的验收等工作,并按管理权限负责乡村建设“一书一证”核发工作。
6、负责本乡农村交通规划与咨询等工作。
7、负责乡村河道环境卫生工作以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本乡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和城乡清洁卫生工程。
8、组织检查全乡范围内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规划、建设的执法工作,全面负责本乡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9、为本乡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
10、负责受理人民群众与规划、建设工作有关检举的处理工作。
1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及本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12、负责本乡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燃气、道路等公用事业方面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用设施项目的监察
13、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人员组成:
主 任:曹书浩
成员:朱家宏
主要职责:
1、承担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劳动就业岗位推荐。
2、承担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调解劳动关系争议。
3、失业、低保人员调查;承担办理社会保险事务,参与社会保险扩覆事项。
4、做好残疾人、特困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救助救济工作。
5、搞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老年人服务、辖区内文化体育活动等社会服务与保障有关工作。
6、承担本乡食品药品监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管理服务。
7、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综合管理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人员组成:
主 任:李文件
成 员:谢承朋
主要职责:
1、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教育、卫生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3、贯彻执行党的文化、艺术、新闻、影视方面的方针政策,正确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利用文化、宣传阵地,对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
4、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读书活动和电影、录像放映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负责本乡内文艺、新闻通讯业务的培训。
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宣传和保护,指导村级文化室工作。受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乡内的文化市场、文化个体经营户和新闻出版业务进行管理。
6、负责本乡内的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抓好广播电视覆盖工作,抓好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发展电视用户。
7、承担农村会计培训、财务核算、财务审计、土地流转、农村经营体制建设工作;承担农村统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本乡内广播电视稽查工作,取缔、制止、处理非法销售广电器材、非法安装、私自建台;负责本区域内文化行业经营工作,实施以文养文。
9、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
人员组成:
主 任:黎佳兵
成 员:莫巧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党委政府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与考核。
2、进行基本国策和国情的宣传教育,办好乡、村两级计划生育人口学校,营造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的社会环境,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3、抓好乡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积极推进“三结合”和“村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完成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进行调查研究,并搞好统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计划生育统计台账制作和管理
4、落实节育措施和查访工作,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围绕生育、不育、节育等环节,搞好计生优质服务。
5、做好计生协工作,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实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工作目标。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乡财政所共核定行政编制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所 长:朱丹
成 员:段小妹(考进扶贫办)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4、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6、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7、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8、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9、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国土所共核定事业编制2名
所长:唐晨曦
成员:雷椿扬
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二、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三、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五、协助做好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六、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七、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
八、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九、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十、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十一、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十二、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司法所共核定编制1名
所长:龙金辉
成员:伍仕永(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
主要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公安派出所编制5名
所长:杨钦圣
教导员:罗征军
单位电话:0745-8555808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大高坪苗族乡大高坪村
邮政编码:418502
电子邮箱:tddgpxzf@163.com
简介
大高坪苗族乡,1956年11月24日,经省地批准增设大高坪苗族乡,同年12月,大高坪苗族乡人民委员会成立,1958年10月撤销,1984年5月省政府批准恢复建制,于1985年5月24日重新成立。由原并入播阳公社的大高坪村、龙寨塘村和并入牙屯堡公社的黄柏村、地了村组成。是2016年区划调整,全县唯一保留下的少数民族乡。
大高坪苗族乡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西南部,东邻牙屯堡镇,南接独坡乡,西北界播阳镇,北与县溪镇接壤。境内地势陡峭,山高岭峻,平均海拔620米,最高的大高山海拔1077.9米,是通道县海拔最高的乡镇之一,乡政府驻地大高坪村,距县城78公里,是全县最偏远的乡镇,素有“通道西藏”之称。农业生产以稻谷为主,培育“高山茶叶”“高山油茶”“高山楠竹”等特色农产品。养殖业主要以饲养生猪及稻田养鱼为主,家禽养殖历来以散养鸡为主,养鸭次之。
全乡总面积为41849亩(折合27.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811.5亩,林地面积33958亩。大高坪苗族乡现辖4个村,有24个村民小组,861户,4013人,少数民族人口共3832人,占总人口95.5%,其中苗族3651人,占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