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东吉祥路畜牧水产中心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县情县力调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国务院批准的人口、经济、农业等周期性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县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市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简介
根据《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发〔2015〕7号)和《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通委〔2015〕25号)精神,设立通道侗族自治县统计局,正科级,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有在职人员20人。局内设机构调整为5个:党政综合办公室(法制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农业、固投和劳资统计股;工业和能源统计股;贸易和服务业统计股;住户和劳动力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