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长征路1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路政、运输管理、航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争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上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通道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职能股(室):
(一)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接待、修史编志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
(二) 政策法规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有关行业管理措施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行政执法;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行政检查方案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三) 计划基建股
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审批、报批和后期评估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承担交通扶贫有关事项;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资金拟付的审查工作和项目竣工验收;协助市局实施国家、省级公路(包括汽车站场)、干线航道(包括港口码头等)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和定额、造价控制等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
(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国有资产和交通投、融资的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的请款、拨付;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报批和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车让的审查报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控购的审查报批;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人员编制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室)领导职数4名(可由副职领导兼任)。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局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六、直属事业机构
(一)通道侗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法人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水上防污染监督管理及船舶检验等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市局分工规定和县交通局委托受理权限范围内的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员培训考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等业务,开展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负责水上抢险救生,维护航行秩序。
(二)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安全办公室,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二级法人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行现代安全管理,制订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预控工作,指导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会同相关科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内部安全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等安全专题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监督各职能科室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听取各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及意见,并及时反馈分管领导,加以改进和落实;参与交通系统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填报各种安全报表。
(三)通道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为县交通运输局二级法人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
(四)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二级法人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主要职责: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提供保障服务,负责本级城市公共客运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合理配置运力,城区公共客运设施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受理并处理投诉案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出让,城市公共客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协助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七、二级机构
1、公路运输管理所
1、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是隶属于县交通运输局的一家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运政法规股、维修办、计财股、客运办、安全办、稽查队等8个股室,定编24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4人。党、政、工组织均建立健全,配备合理齐全。
通道县现有交通运输经营业户1210户,从业人员1800余人,其中交通专业公路客运企业一家,交通专业搬运企业一家,驾驶员培训学校一家,汽车维修企业38家。拥有营运客车242辆4298座,营运货车980辆,2183吨,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258.32公里。目前,我县拥有公路客运跨省线路10条,跨市(区)线路8条,跨县(市)2条,县内班线34条。100%乡镇通班车,建制村通班车覆盖率达92%,直达村部通班车率87%,仅有16个建制村未通直达班车。公路客运网络已基本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乘车难的问题已基本上得到解决。农村客运站10座、渡改桥15座、建成城东二级汽车站1座,村级招呼站55个,有力地提高了我县公路网整体服务水平。
2、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组织制定本县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按规定的权限,组织起草辖区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四)积极培育道路运输市场,特别是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
(五)根据管理权限,审批道路运输业户的行政许可申请,对需上报的申请,负责组织审核、上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县道路运输业的年度审验工作。
(七)组织落实重点物资运输、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物资的运输计划。
(八)建立健全辖区道路运输稽查网络,组织对道路运输行业种类违法行为的查处,调解重大运输纠纷。
(九)负责对本县道路运输行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本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整和预测。
(十一)根据本县运力运量情况,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需求信息,进行宏观调控,组织车辆结构调整,组织本辖区客货运站(场)点规划、布局和建设。
(十二)负责对本县运政管理人员及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执法职责。
2、农村公路管理站
1、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公路局成立于1956年10月,始称黔阳专区养路段通道工区,管养安桂线靖州的土溪铺至通道青龙界156.9公里和靖锦线靖州的响水坝至里子界52.36公里,共209.26公里,1959年11月改称通道养护段,1962年2月改称通道工区,1963年1月改称通道公路养护段,1984年12月公路实行分级管理,县道划给县公路管理站,1998年元月改称通道侗族自治县公路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公路局负责管养国道209线(K2630+200-2731+008)共100.808公里,省道221线(K134+505-182+945)共48.44公里,合计养护149.248公里,下设办公室、工务股、财务股、机料股、路政大队、收费站,设甘溪、陇城、县溪等15个道班。
2、主要职责
(1) 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
(2) 公路养护与改建;
(3) 公路养护质量监督检查与路况评定;
(4) 公路抢修与保通;
(5) 公路绿化;
(6) 公路行政执法;
(7) 路产路权维护;
(8) 公路巡查;
(9) 超限运输管理;
(10)公路站点收费设置与管理;
(11)公路行业信息管理。
3、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成立于2009年11月,前身是通道县交通规费征稽所,为交通运输局隶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质量监督股、生产安全股、造价管理股,共有干部职工18人。
2、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县区域内农村公路项目、渡改桥中的小桥、危桥改造中的小桥拆除重建项目及加固工程、连续10km以下的大中修工程、100万以下的安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监督。
(三)负责受监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鉴定。
(四)按照管理权限参与组织公路、水路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依法对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负责全县交通建设项目的定额与造价及建设材料价格信息管理。
(六)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监理、造价、试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资质管理。
(七)负责全县受监的交通建设质量、造价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地方海事处
1、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人员编制共4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办公室人员2人。
2、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水上防污染监督管理及船舶检验等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市局分工规定和县交通局委托受理权限范围内的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员培训考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等业务,开展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负责水上抢险救生,维护航行秩序。
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共有35人,其中中共党员3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2人。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基建股、财务审计股。党、政、工、武装组织均建立健全,配备合理齐全。
直属事业机构有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安全办、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和城市客运管理办。二级机构有农村公路管理站、公路运输管理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临时机构有通乡办和通村办。通乡办(通道县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公司)负责通乡公路改造,人员由各相关单位抽调;通村办负责全县的通畅、渡改桥工程,人员主要由局机关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