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拟定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贯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农户。研究制定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乡村振兴计划,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开展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三)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乡镇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配合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部门对资金及项目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和动员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中央、省、市、县级结对帮扶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制订乡村振兴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对农村困难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力度;切实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加强和指导乡镇做好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
(六)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理论、政策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子,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典型,研究新情况,反映新问题。做好乡村振兴宣传,传播信息、交流经验等工作。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工作。
(十)承担协调乡村振兴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通道县双江镇行政街2号县政府大院内
综合办公室电话:0745—8623040
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5月按照中央、省、市和县里要求由原通道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办公室整体划转更名,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