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郭书华
地址: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开元大道(农业银行右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7736239
工作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执行国家和省、怀化市住建行业法律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等施工图审查的核准、备案、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防雷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四)负责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五)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六)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七)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及施工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监管。
(八)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扩建、改建工程;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怀化市和我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省、怀化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十一)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负责全市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监督和管理,审核和核发资质等级证书;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认证工作;负责管理和培育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
(十二)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十三)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负责全市房产开发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房产开发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四)负责城建资金、新型城镇化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五)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建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燃气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