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参与中小学校建设的申报、指导、督查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和音像制品、图书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检查全市基础教育质量,负责初中会考和各类中小学考试;管理中小学和高中学籍;指导中小学的德育、校外教育和人口、法制教育、国防教育、消防教育;组织协调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艺术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学生军训工作及学校爱国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组织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指导学校体育、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参与中小学布局调整、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