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洪江市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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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教育局
负责人:段天根
地址: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洪江市人民医院(黔城院区)南侧约50米教育局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时间)、3:00-6: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45-7736266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参与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审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民办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数育工作,组织、协调两项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落实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性措施;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并督促学校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和助学贷款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六)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理顺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及法律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七)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司法部门对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八)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监督执行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负责数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考核和奖励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数育系统人事管理(社保、抚恤、工资、退休)工作。
(九)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及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方案。
(十)管理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归口管理教育基金会;指导有关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和语言文字的管理,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文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公费留学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三)负责直属单位和指导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十四)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局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直属单位,直属学校干部的考察任免,负责乡镇中小学校长等干部的考察任免。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实践活动,指导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并实施检查评估。
(十六)组织实施中小学实验教学及教育装备与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电化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
(十七)负责抓好学生安全教育,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学校周边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
(十八)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局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审计监督。
(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教育局党委工作,领导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战、规划财务、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访、校车管理、学生资助管理、教育系统工会、机关工会、退休干部和教师管理与服务、勤工俭学、彩印厂等工作。 分管党建办、计财股、综治办、校车办、监察室、资助中心、教育工会、退管站、勤管站、教育彩印厂,联系人大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职成民教、“双减”、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招商引资、电教仪器、教育基础建设、基建队、移民、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 分管职教股、培监股、基建办、电教站、教育建筑工程公司。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基础教育、人事、教育研究、教师培养培训、关工委、武装工作、干部绩效考核、作风建设、档案管理、教育考试服务等工作。 分管基教股、人事股、教育考试中心、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联系政协工作。
党委委员、总督学
负责教育督导、办公室、审计、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服务、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宣传、城市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管理党建工作。 分管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审计股、阳光服务中心、营养办,协管党建办。
党委委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受纪委监委安排负责教育系统纪律监督工作。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综合工作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负责政务公开、教育宣传、新闻报道、综合调研、文电、会务、学习、考勤、机要保密、档案、联络接待、计划生育、机关后勤、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落实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统筹协调教育扶贫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干部考察、任免和调配,指导和推动学校内部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职务评聘(审)、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异动、离退休、抚恤、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特级教师选拔工作;负责公费定向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的相关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指导和管理中小学师资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参与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语言文字管理、改革有关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市教育基金会日常事务;负责国家公费留学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统计并监督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全市本级教育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怀化市和市本级教育专款,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管理,负责建立、管理和利用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财务档案;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协调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本系统经济违纪案件;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基建投资计划,承担市本级教育系统各单位基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教育行业内部审计制度;贯彻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教育行业经济管理中重要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负责省、市和市本级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监督;负责全市教育基建项目的审计;负责所属单位和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承担市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园)方责任保险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和助学贷款工作;参与管理教育系统产业工作和勤工俭学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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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参与中小学校建设的申报、指导、督查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和音像制品、图书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检查全市基础教育质量,负责初中会考和各类中小学考试;管理中小学和高中学籍;指导中小学的德育、校外教育和人口、法制教育、国防教育、消防教育;组织协调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艺术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学生军训工作及学校爱国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组织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指导学校体育、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参与中小学布局调整、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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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指导性教育教学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改革和产业开发,指导成人教育的研究和改革;负责职业学校和全市夜大、职大、函大、成人中专等专业学校、乡村农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学籍管理、专业培训及证书发放;负责扫盲和农村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和协调全市职工的基础文化教育和职工教育统计工作;负责社会力量申报举办的各类学历教育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和社会助学机构的考察、审查、报批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职工学校(教育培训中心)和函授站的管理;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德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人口普查工作。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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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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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对市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贯彻实施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市的中小学校、中等以下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指导全市教育执法、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系统行政复议代理、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培训兼职督学,指导兼职督学的工作,负责乡镇教育目标管理;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材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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