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船舶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航道的航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港航监督、船舶防污、船员培训、船舶代理、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九)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十)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人民武装运输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一)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三)协调铁路、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监管;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设、投资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规划,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计划规模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审核的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事先征得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2.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