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夏令时)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冬令时)
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全市盐业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全市工业企业稳定工作。
(二)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协调推进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五)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客观指导,制订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指导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六)参与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节能、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工业经济运行;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协调全市工业招商引资。
(八)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工作;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络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九)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一)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产业化工作;落实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承担全市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承担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许可等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市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化、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六)拟订电力(含水电)、医药、食品等行业的规划和行为规范,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负责协调或管理市内国有工业、信息化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怀化市委、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