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郑立
地址: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行政中心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7732789
工作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办〔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洪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中央、省、怀化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并向国务院、省政府、怀化市政府和洪江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九)负责国务院、省政府、怀化市政府以及上级政府对口部门领导来洪检查指导工作和外地政府领导来洪考察了解情况的协调联络工作。
(十)负责协调、监督管理财税金融工作。
(十一)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组织调处、督办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纠纷和案件。
(十三)负责市政府行政效能督查督办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