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龙超群
地址:芷江县北正街24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6823218
工作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
办【20191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
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
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
集中统一领导。
第四条县财局的职责调整:
(-)将县财政局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县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二)将县财政局承担的金融发展、金融监管等职贵划
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将县财政局承担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监督检查职贵划入县审计局,
(四)负责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职责
(五)负责起草编制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
(六)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职责,
(八)承担地方政府债务核查、监管等相关职责。
第五条,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
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
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
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政府与
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
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
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
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
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
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
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
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
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
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
贵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具管理权限内有关
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贵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
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
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
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
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
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
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
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
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
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
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
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苹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
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
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
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
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
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
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的
开展,为政府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
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
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提供平台。
(十五)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
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维护金融稳定
(十六)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机关党委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
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
新闻、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接待、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局机
关资产管理和机关党建工作。
(二)综合股(县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研究国家、省宏
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
调控政策建议;收集和分析国际国内财政经济信息,为加强
改进财政管理提供咨询和参考;围绕财政工作,组织开展有
关财政管理政策、体制等重大课题研究;研究提出有关收入
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及时反映
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物价
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管理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预算资金;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
作;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
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
工资改革和调整方案的设计;制定津贴补贴规范管理的规章
制度和县属单位津贴补贴及奖励发放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
全县津贴补贴及奖励实施方案;测算工资调整对全县财政支
出的影响并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指导本县的规范津贴补贴
工作。
(三)税政法规金融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本部门
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
的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需
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
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
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
权限签署审查意见。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律法规,督促协调本部门财政
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税政管理调研工作,分析反馈有关税收
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企业所得
税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办理一般增值税退税初
审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
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
责县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机构、企业管
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普惠金融(含农村金融、小微金融、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财政金融支持
政策,管理有关财政奖补资金;参与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
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
责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的财务监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缴
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统
计报告等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
险补偿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组织对地
方金融类机构、企业和相关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负
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监督管理。
(四)预算股。研究制定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
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汇
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审核汇总基金预算、城建预算、社会
保障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
理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管
理县级预备费;承担县直部门和乡镇预算布置、审核、批复、
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
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办理省、
市与县的财政结算事宜;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
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的具
体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
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
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
府性开支标准;承担县本级有关会议经费的审核管理工作;
简介
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税政法规金融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政府债务管理股、绩效评价股、资产管理股、会计股、人事教育股共15个股室。主管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财政工资管理发放中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信息网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等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7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现实有人数22人;财政其他二级机构及事业单位定编91人,实有人数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