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县的统计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六)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八)负责组织指导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芷江镇凯旋路154号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邮政编码:419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45-2507005
邮 箱:405960133@qq.com
传 真:0745-2507001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