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宋黎春
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北正街207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7月1日—9月30日)
办公电话:0745-6822076
工作职责
经调室(对外使用县人民政府经调室名称)、督查室(对外称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文电会务室、金融工作办、优化政务服务办(对外称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室(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后勤保障室、机关党委(人事股)。
主要职能:
(一)牵头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报告、文章及有关新闻稿的审定。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二)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三)为县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组织撰写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讲话材料;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督促检查并跟踪调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重要决定、决策、综合性文件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及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六)负责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为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联系、指导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的调研工作。
(八)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职责。
(九)负责县政府电子政务行政相关职能。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一)负责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来芷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外地州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来芷工作期间的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金融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12345市长、县长热线等涉芷舆情回复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根据《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芷办〔2019〕15号),设立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