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方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办〔2019〕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方县信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并具体负责中方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第三条 中方县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含网上信访),接待群众上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负责上级信访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转办、督办,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督促、协调各乡(镇)县和直各部门信访工作。
(四)拟定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信访系统的法治建设。
(五)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八)指导信访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牵头协调处理重点信访矛盾纠纷。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中方县信访局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统计、信息综合、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后勤保障、公务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信访信息情况的收集、统计、综合、反映;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组织起草信访工作文件;协调处理领导批交的重要信访事项。
(二)网络信访股。受理人民群众、法人署真实姓名以电子邮件、信函形式提出的网络信访事项;交办、督办网络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网络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信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来信事项的办理,综合分析网络信访事项及办理情况;负责全县网上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网上建议的征集工作;对全县网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网上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及网络信访平台管理。
(三)政策法规室。承担中方县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信访系统的法治建设。
(四)综合督查室。负责全县信访工作机构及县信访局业务股室督查督办工作的协调指导;承担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职责;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督办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县级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的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驻长劝返和驻京劝返的联络工作;承担中方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室(室)领导职数5名(可兼职)。
第六条 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中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实行。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