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黄雄军
地址:中方县玫瑰路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办公电话:0745-2811993
工作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
(三)加强对经济责任、关注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境外县属国有资产、国家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四)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我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县审计政策,制订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承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组织审计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县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根据《中共中方县委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方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方发〔2015〕6号)和《中共中方县委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方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中方委〔2015〕14号),设立中方县审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