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二)负责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街道、社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
(三)负责做好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负责辖区教育、文化、卫生以及民族宗教、统战、武装等工作。
(四)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导第三产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商业网点建设。
(五)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制定并执行街道财政预决算,监督街属单位的财务活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与优质服务。组织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保健。
(七)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负责街道拥军优抚、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及辖区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八)负责指导辖区内社区的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社区服务的规划及措施,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各类公益基础设施,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九)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建、规划、国土、绿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并负责落实“三城同创”创建工作。
(十)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普法工作,协同区司法部门加强司法所管理,组织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
(十一)领导和组织开展辖区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