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环卫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建设城市、经营城市、管理城市环卫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负责拟订区本级环境卫生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全区环境卫生行业作业规范及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区本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环境卫生行业基础数据采集及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运用。
(三)负责宣传普及城市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和环境卫生作业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城区主次道路、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清洗、洒水降尘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等工作;负责城区环卫公用设施的保洁;负责舞水河怀化城区段、太平溪水面、城区其它建成区溪河水面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市、区数字城管部门交办件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维护,配合相关部门规划、建设环卫基础设施,督促指导单位和居民配套建设环卫公共设施。
(六)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服务工作。
(七)负责城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