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负责交通执法检查和监督。
2、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主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指导监督交通行业的安全管理。
4、指导全区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主管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协管道路运输管理。
6、负责指导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船舶代理、船员培训、港口及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7、制订地方交通行业科技规划,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本系统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8、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财务会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9、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要物质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区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0、指导交通行业开展国际交流和交通外经贸工作。
11、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简介
根据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鹤发〔2010〕3号),设立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办〔2019〕6号),调整后鹤城区交通运输局局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股、科技信息股)财务审计股、法制股(行政审批股)、计划基建股、运输管理股(港航管理股、海事管理股)、安全监督股,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室领导职数6名,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