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计划调度,协调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的方针、政策、规章和管理细则,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和办法,研究提出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三)负责区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规费的审核征收。
(四)负责管理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
(五)贯彻执行《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负责区属范围内和在区发展计划局立项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的管理,并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监督管理建筑从业资格,规范区建筑市场。
(六)负责区属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自然资源、文物古迹的审查报批和保护工作,协助参与城区建设、管理、监察、城区建设综合开发、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八)协调指导区辖范围内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指导区辖范围内城镇房屋产权产籍,房屋商品化工作;指导和推进区属范围内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全区安居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房改政策。
(九)研究制定区辖范围内城镇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防灾规划,综合管理乡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加固,以及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技术工作。
(十)制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将原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四)规划区外燃气管理工作。
(十五)牵头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协调督促落实。
(十六)划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负责全区建设行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组织重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工作及工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下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梁文,2557997)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建设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权限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级建设部门的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系统行政案件审查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负责人:李晓蒙,2557989)
(三)建筑工程管理股(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股、燃气管理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区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及相关规定;负责区辖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报建手续办理,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规费的审核征收;按规定负责市本级范围内装饰装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区外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对本级权限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本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等方面的投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人:廖昆,2557960)
(四)房地产监管与住房保障股(物业监督管理股)。拟订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及公租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会同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和资金监管;组织管理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承担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监管;负责制定物业管理《考核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投诉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智慧物业、“基层党建+物业”建设工作等职责。(负责人:张文明,2557987)
(五)城乡建设股(科技设计股)。负责区属单位和区辖范围内村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初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提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核实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面积,圈定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负责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放线定位通知书;负责办理区属单位和区辖范围内村镇建设用地的出让、转让和改变用地性质的有关规划审批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和建设用地的批后跟踪管理;参与土地级差评估、清理和盘存工作;参与违法违章占地和建设用地纠纷的调整处理。负责区属单位建设工程(装修工程)报批的条件审查;初拟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要点;参与建设工程建设方案的评审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放线定位通知书;参与工程规划验收和建设工程批后跟踪管理;参与违规违章建筑清查核实工作;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协调督促落实。(负责人:贺诗雪,2557992)
一审:梁文;二审:向绪矿;三审:黄京标
简介
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1年8月设立,办公地点设怀化市金海路148号鹤城区政府8楼,邮政编码418000,联系电话(传真)0745-2557997,邮箱:1078695062@qq.com,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www.hechengqu.gov.cn/hechengqu/c115673/gailan_xxgk.shtml,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鹤城区住建局现有干部职工110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77人,离退干部职工33人。区住建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建筑工程管理股(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股、燃气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房地产监管与住房保障股(物业监督管理股、城乡建设股(科技设计股)。区住建局下属二级全额事业机构3个:分别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两个:分别为怀化市鹤城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怀化市鹤城区城建综合开发公司;下属企业单位三个:分别为怀化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怀化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怀化市工程建设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