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度;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三统一”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动态管理;拟定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承担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担指导和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承担监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规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听证工作;承担普法、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以及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工伤调查认定工作: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