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人:罗本锋
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B栋4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2719211
简介:怀化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机构全称为“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处级别,由怀化市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和管理,怀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人员编制18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8个。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科共5个科室。下设二级机构——怀化市民族研究和宗教事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有全额事业编制7个。2023年实际工作人员(含市民族研究和宗教事务中心)25人。  怀化市民族工作部门最早成立于1953年3月,当时设立的是黔阳专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配专职干部2人。1955年撤销黔阳专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作任务由地委统战部担负。1973年6月至1979年2月,民族事务工作由地委宣传部负责。1979年改由地委统战部兼管。1980年7月,恢复成立黔阳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后黔阳地区改称怀化地区,随之改称为怀化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1983年7月,将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作为行署的直属机构,定为相当县级单位,业务归口地委统战部领导。同年8月,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不再作为实体机构,只保留名义。在此期间,地区民委实际与地委统战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在地委统战部内设民族宗教科,具体负责全区的民族事务工作。1984年5月,恢复怀化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并作为行署的一个工作部门,民族事务工作由行署领导,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管理,归口地委统战部。1989年12月,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正式列入行署机构系列,民族事务工作直接由行署领导,民委干部归口行署办战线管理。1998年随怀化地改市,改称怀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由市政府直接领导,归口市政府办战线管理。怀化市宗教工作部门1992年以前属于怀化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科;1992年—1995年属于怀化地区地委统战部宗教办;1996年初改为怀化地区宗教事务办公室;1997年7月改为怀化地区行署宗教事务局(市政府办内设机构为副处级单位);1998年5月撤地设市改为怀化市宗教事务局(市政府办内设机构为副处级单位);2010年9月至今机构改革与怀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合并为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4月更名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和管理,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