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溆浦县公安局位于溆浦县卢峰镇地坪村,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社情和治安动态,制定相应的对策;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全县重大行动、重大案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主管全县公安通讯机要工作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监察。
揭露、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隐蔽战线斗争;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敌对势力渗透活动的控制和调查;做好出入境和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
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加强刑侦基础、刑侦科技和技术侦察工作;加强治安管理,落实治安联防巡逻工作,严密社会面控制;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内部单位、居民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害部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单位内保组织、经济警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加强对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搞好安全小区、治保组织等基层基础工作。
管理全县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查处各类交通事故。
加强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全局的执法活动,查处本系统内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抓好公安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公安人事调配、福利待遇、群团组织、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规划实施全县公安装备和后勤保障的现代化建设,搞好公安行政经费的管理。
受理人民来信,做好接待来访工作。
做好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和使用。
依法对“九小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管。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和看守所关押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在各个时期部署的各项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