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刘奎
地址:凤凰县沱江镇凤凰路104号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743一3221401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主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维护建设主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县域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招投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全县城乡客货运输、城市出租车、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对县道路运输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五)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 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码头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从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域内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国省道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八)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九)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局机关、指导所悜单位职工培训、人才交流和劳动劳资工作。
(十)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行,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县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协调铁路、民航、邮政、高速公路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