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州、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和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行政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级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造价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客运(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输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六)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运输。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意见。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
(八)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培训、人才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交通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涉外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交通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