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和本乡镇党委、乡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 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3. 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和实施。
4. 负责辖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村镇建设、司法、退役军人、扶贫、安全、统计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 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农”服务工作。
6. 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7. 负责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委、人武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乡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按有关章程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
固定电话:0743-5762614
办公地点:永顺县塔卧镇人民政府;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