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发个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
3.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
4.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农林牧渔业、工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6.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测,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县内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9.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乡镇统计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