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一)承担畜牧业、渔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畜牧水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培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畜牧业、渔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为全县养殖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承担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全县畜禽渔遗传资源和地方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承担畜牧业、渔业生产、市场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研究提出畜牧业、渔业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资源保护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畜牧业、渔业发展项目相关服务性工作,为畜牧业、渔业发展和资源保护提供服务保障。
(四)承担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监测、检测、诊断、风险评估及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指导产业恢复生产。指导兽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兽医实验室管理,参与全县动物源性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动物防疫物资计划、采购、调拨、管理,为动物诊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五)为全县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六)承担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警、上报,为水产养殖防疫、检疫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七)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为养殖业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勘验、论证、鉴定、试验、审核等提供服务保障。
(八)对乡镇畜牧水产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县养殖业科技推广。联系全县畜牧业、渔业行业协会、学会。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