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分管工作承担“一岗双责”责任,非分管工作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1、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即对民政局机关、各二级单位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分管局机关股室的负责人,对分管股室负主要领导责任,即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负责所分管股室的业务工作,又负责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作风效能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作风效能等负直接责任);
3、负责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4、联系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对所联系单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即按“一岗双责”要求,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作风效能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等实行综合领导和管理(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5、局领导班子按所联系乡镇,全面负责乡镇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属本人业务分管的,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负重要领导责任;属非本人业务分管的,负责督促和协调工作,积极会同业务分管负责人开展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