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办公用品、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