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彭春霞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湘潭路19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3-5223345
工作职责
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及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实施细则。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省对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和中央在县有关单位省对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省对县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部州表彰奖励制度和拟定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