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教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体改革。研究全县教体改革和发展战略,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教体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有关教体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推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
3、指导全县教体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学校、文明校园创建、绿色学校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工作。统筹开展对学校、教体机构行政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4、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文明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统筹全县民办教育发展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分级负责民办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撤并和更名的审核、审批、管理。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监督和指导工作。
6、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7、负责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负责对所属学校及其他学校进行督导与评估。发布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的评估报告。督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8、统一管理本级教体经费。提出市级财政预算内教体经费、教育附加及其他由市统筹使用的教体经费的安排计划。参与拟订教体经费筹措、拨款、教体基建投资的意见。编制所属单位经费顶决算,统计并监测全县教体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全县教体项目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体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研究拟定体育经济政策,发展体育市场。
9、统筹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稳定及卫生工作。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稳定与应急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10、主管全县教师和体育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所属单位职工管理和教体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定期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裁判员的等级评定和审批,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体行政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师德建设工作。
11、编制全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县各类教育招生和考试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12、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县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承担县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教学仪器和实验装备的配备工作。负责全县中等以下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和教学业务评价工作。
13、制定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设置方案,统筹安排全县体育竞赛,负责竞赛和训练工作。组团参加有关运动会和其它比赛。承办一定规模赛事。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4、加强体育公共服务,规划、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体育行政执法、体育市场管理等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15、指导所属单位信访维稳、保密、工会、共青团、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16、负责教体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