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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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材料撰写及以单位名义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宣传、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及验收工作;负责单位及本系统党政信息编报,建议提案办理,大事记、年鉴、县志编撰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人事、劳资、职工调配、医保、社保、退休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事项。
  
(三)高新技术股。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承担区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负责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四)科技发展股。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计划和政策,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以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推进县与国家级、省、州级的科研机构、大学、大型企业及区域间科技合作。
  
(五)运行监测股。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投资规划股。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负责协调推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拟订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目录,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装备行业管理工作。
  
(七)节能与综合利用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商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协调指导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室内装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产业园区发展股。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工业布局调整,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负责全县工业招商引资的项目储备、信息发布等工作,指导企业项目洽谈、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拟定工业招商引资、利用外资的产业指导目录和引导、促进措施;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酒类)、建材、化工和原材料等行业(产业)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对化学工业中的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农药准入的管理事项;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药品储备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的受理、申报工作。
  
(九)智能信息产业股。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划、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负责城市及社区、农业和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管理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市场管理;指导县信息化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和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中小企业股。承担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负责监测与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运行;负责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国家、省、州财政性物流补贴资金审定;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创品夺牌工作,参与组织企业产品参加各类展会;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行业职业培训工作;承担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辖机构和单位的党群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