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粮食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制定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协作。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监督检查军粮供应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在县中央储备粮衔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中央、省或州代储县级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研究提出战略物资(不含粮食)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储备的统计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地粮食产储合作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粮食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指导粮食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研究提出粮食储备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根据授权做好对中央、省、州、县事权储备粮食实施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粮食储备责任追究机制,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粮食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承担粮食储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