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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到 12:00 下午13:30 到 17:30 冬季:上午9:00 到12:00 下午 13:30 到 下午 17:30
工作职责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9月设立,是直属长沙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长沙市和广铁集团湖南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中心内设办公室(公租房项目监督管理部)、人事部、政策业务部、财务会计部、稽核部、科技信息部、远程服务部、集中审批部、维权服务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芙蓉区管理部、天心区管理部、岳麓区管理部、开福区管理部、雨花区管理部、望城区管理部、长沙县管理部、浏阳市管理部、宁乡市管理部,下辖铁路分中心(含怀化管理部)。
中心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围绕“做大做强做优”的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全局,努力扩大制度覆盖面,创新发展信贷业务,积极推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主要业务呈现一年一个台阶、一年一个跨越的发展态势。自成立以来,中心连续被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优秀单位。中心先后获得湖南省“巾帼文明岗”、湖南省“青年文明号”、湖南省“文明窗口示范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和湖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经验多次被省住建厅、国家住建部推介,被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多次进行宣传报道。
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和缴存情况;
8.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9.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