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沈光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14楼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0-5:30(7月1日一9月30日),1:00-5:0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办公电话:0731-82116166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市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六)拟订由市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