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一9月3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公电话:0731-88665432 0731-88665433
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 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 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 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 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 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 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 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 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依法依规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处)、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老龄工作处、养老服务处、慈善事业促进处(儿童福利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直属机构: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长沙市中医康复医院、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福利企业行业管理办公室、长沙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长沙市慈善事务中心、长沙市民政信息服务中心、长沙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长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长沙市儿童福利院。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