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滕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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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5850185
工作职责:1、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配合市局开展执法稽查。 2、负责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3、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受理“12369” 环保热线,转办、督办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案件,负责较大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配合市局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4、负责组织拟订县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负责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防范预警管理、调查处理和应急演练工作。 5、监督实施除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以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指导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6、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等方面的执法整治工作。 7、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配合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县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与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管理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政法部门的执法协作。 9、配合开展环保督察整改以及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现场核查和督办交办工作。 10、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11、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任务。 12、对口完成市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任务。 13、承担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