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固体废物、辐射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承担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的监督管理;承担权限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审批工作;牵头协调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工作,组织拟订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承担放射源安全和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辐射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辐射事故的应急与调查处理;承担权限内辐射安全许可、涉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承担废弃物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