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2. 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3.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4.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5. 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区划、保护和管理。6.提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建议。7.拟订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8.按规定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9.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11.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 和听证相关工作。12.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13.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14.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15.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16.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17.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