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县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负责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及部分中央、省市在麻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更改的审批;承担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退职)和退休待遇的审批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