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朱毅强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39号(原工商局大楼5楼、6楼)
办公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31-58570319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三)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四)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等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育产业发展。
(五)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六)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旅游、广播电视、电影、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七)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相关产业对外合作和交流,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八) 协调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全国、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确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的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一)积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协调、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十三)培养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加快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关于上述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