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唐煜
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市政府大楼B栋15楼
办公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31-58570366
工作职责
  根据《湘潭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潭市编〔2015〕42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潭市商务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潭办〔2019〕56号)和《关于湘潭市商务局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潭市编〔2022〕56号)精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口岸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产业安全应对、反垄断应诉等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政策;指导县市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核准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市内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转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十四)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监督、规范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推动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湘潭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对各县市区、各流通节点进行考核及绩效管理。
  (十六)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湘潭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湘潭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口岸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