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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民政局
负责人:雷平
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富州南路09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5880323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活动,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协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活动。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业务的审批和监督,做好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的资金分配方案、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县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管;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社区)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发展;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五)拟定行政区划总体方案,负责全县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六)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推进地名数字化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县民政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具有对全县殡葬行业进行管理、执法等相关职能。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殡葬管理和所属殡葬服务单位设备、设施的管理。承担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的许可审批、处罚和强制执行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八)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革命老区工作;负责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和老区专项扶贫资金的申报,争取和监督管理,负责老区项目的实施。
(九)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和涉外福利机构的认定审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办法。负责县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指导、监督全县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ー)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工作;协调跨省、市及县内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送工作;负责协调县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
(十二)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查认定办法和程序;负责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等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查询及核对工作;承担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开展低收入家庭政策宣传、交流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乡镇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十三)开展“救急难”救助工作,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对遭遇突发意外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或相关人员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心理危机的,给予急难救助,包括资金、物质和精神等方面救助。
(十四)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民政局全面工作。
莫青桂
分管办公室、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中心、婚姻登记事务中心、殡葬事务管理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慈善会事务中心、社会组织管理中心,联系郭公坪镇、锦和镇、高村镇、岩门镇、板栗树乡、谭家寨乡。同时牵头负责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民族团结、青年妇女、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创卫、信访、宣传、统战等工作。
谭静
分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救急难事务中心、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与各乡镇敬老院,联系尧市镇、文昌阁乡、大桥江乡、石羊哨乡、和平溪乡、黄桑乡、兰里镇、吕家坪镇。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综治、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规划财务股、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革命老区管理股)、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联系江口墟镇、隆家堡乡、兰村乡、舒家村乡。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综治、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单位的资产、车辆的管理;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信息、保密、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各股室的协调;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网络信息化建设。负责宣传思想、党建、安全生产、信访接待、文明卫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勤事务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民政事业财务规划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制订民政事业费管理细则;负责民政事业费和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做好内审工作;做好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编制民政事业统计报表;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本县实施城乡低保工作的细则、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县城乡低保标准及标准的调整意见;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与城乡低保有关的配套优惠政策;编制低保工作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本县的低保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负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批工作;指导开展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养老业务培训。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提出并组织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全县年度特困人员供养资金预算计划;负责享受特困人员供养人员的审批工作;搞好档案管理,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台账,定期将本县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变动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并告知县财政部门。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负责全县婚姻习俗改革;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改革建议,申报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变动的申报工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协调处理边界争议;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的使用;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老区发展规划,帮助解决老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老区经济发展;扶持革命老区的生产和基础建设;宣传老区革命工作,弘扬和继承老区革命传统;负责全县老区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管好用好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培养老区专业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培养革命后代(指老区新中国成立前牺牲的烈士、老红军、革命“五老”的后代)。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省市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定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负责慈善款物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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