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税务、统计、铁路建设、机场建设、国防动员、人防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委和驻娄军事单位。
联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侨联。
联系民盟娄底市委、市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