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沅陵县 沅陵县人民政府

  • 机构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沅陵县人民政府
负责人:易中华
地址:沅陵县虎溪路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7月1日-9月30日)
办公电话:0745-4265640
工作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县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
(六)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和县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来沅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外县政府领导来沅工作期间的接待工作。
(十)负责协调、管理财税金融工作。
(十一)承担电子政务管理职责。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研究室(对外为县政府研究室)、督查室(对外为县政府督查室)、文秘机要室、总值班室(县政府“12345”服务热线办公室)、人事室、党建室、后勤室、财税金融工作办、政务服务办、优化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办公室)
县委书记
领导主持全盘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
主持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物价、粮食)、综合安全生产、消防、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税务、金融、证券、保险、政府平台融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政府机关事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保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应急管理、地震、政府新闻发布、人民武装、国防动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协调、优化经济环境、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工作。牵头负责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金改办、沅陵辰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助管理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党校、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县关工委、县老科协)、县总工会、县史志研究室、县文明办、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沅陵管理部、县人行、县农发行、各商业银行在沅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在沅分公司。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电力、通信、邮政方面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联系县邮政公司、国家电网沅陵供电分公司、中国电信沅陵分公司、中国移动沅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沅陵分公司、县盐务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公司)、县石油公司。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负责中远海运集团对口帮扶沅陵县乡村振兴工作,协助负责交通、招商引资工作。
副县长
负责科技、人社、医保、民族宗教、残联、红十字会、借母溪国家自然保护区、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工作(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除外)。 分管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借母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民宗局、县科协。
副县长
负责民政、农业农村、畜牧水产、农机、农经、乡村振兴、水利、防汛抗旱、林业、森林防火、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移民、气象、水文、退役军人事务、供销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移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联社。 联系县气象局、县水文水资源局、县慈善基金会。
副县长
负责商务、市场监管、招商引资、沅陵产业开发区工作。 分管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沅陵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住建、征拆、房产、“两违”整治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征收服务中心、县住保中心。
副县长、安局局长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司法、信访、维稳、禁毒工作;协助负责保密、打击非法集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
副县长(挂职)
负责常德市对口帮扶沅陵县乡村振兴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县乡村振兴局。
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属学校)、县卫健局(县属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县文旅广体局(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县计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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