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永顺县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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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负责人:王大辉
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两河街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5223929
工作职责
一、城市管理主要职责: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对责任区域、责任人、责任事项和监管单位等进行合理划定。参与县城规划区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处理场的规划、选址建设和协调;负责城市道路清扫,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监督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临街门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及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
    (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所(设施)、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进行管理;负责对县城规划区桥梁下空间公益性开发利用进行审批;负责对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和运行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绿化隔离带、城市行道树等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的全部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土地使用权人对暂时不能开工建设的裸露地面限期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四)其它事项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管理的其它事项。
二、综合执法具体范围:
    (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六)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炮竹污染,违反规定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八)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规划区非法用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等占道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
      (十)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和其它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实行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职能相对分开、行政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离,在履行行政处罚权时,相对应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检验由相关部门负责。涉及对资质、资格、证照作出行政处罚的,交由发证机关处理。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权移交后,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以制止。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将违法线索移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监督执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政府职能部门移交的违法线索应依法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抄告相关职能部门。
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工作;主抓基层党建、政治建设、清廉永顺、意识形态、依法治县、乡村振兴等工作;联系机关党支部。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基层党建、依法治县、政治建设、清廉永顺等工作;分管人事股、法规股、执法监督股;负责党的建设、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平安建设(州域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禁毒禁赌、信访维稳、国家安全、机要保密、招商引资、共建共治、建议提案办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党管武装、减负、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放管服”改革、“八五普法”、依法行政、清廉永顺、依法治县、队伍建设、政府热线、网格化、绩效考核、共青团、妇女、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联系县纪监委驻人大纪检组,机关党支部和石堤镇团结村乡村振兴工作; 监督、指导河西片区迎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政治建设工作;分管行政执法大队和市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美丽湘西建设、文明创建、营商环境、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殡葬改革、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健康永顺、园林绿化,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县道安委、食安委、生环委、校安委,执法大队党支部和石堤镇硕乐村乡村振兴工作;监督、指导城中片区迎检工作。
党组成员、环卫所所长
协助局长抓好政治建设工作;分管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防洪排涝、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工作;联系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环卫所党支部和石堤镇岩扎村乡村振兴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环卫一体化、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督查考核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抓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分管芙蓉镇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负责芙蓉镇规划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芙蓉镇执法中队迎检工作。
局工会主席
分管局“两违办”、处罚中心;负责局工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两违”拓展、渣土清运监管、建筑垃圾处置、破道开挖、处非、楼顶圈地占用,除县城区、芙蓉镇规划区外的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县处非办、规委会;监督、指导城南片区迎检工作。
负责人:杨小云
地址:湖南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两河街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5223929
工作职责:组织参与城市管理调研,拟定城市管理的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工作档案、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综合性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记录等工作;牵头实施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
负责人:王福云
地址:湖南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两河街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5223929
工作职责: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承担财务报帐及机关效能统计工作;严格执行收费相关规定,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对环卫所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简介:
负责人:王猛
地址:湖南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两河街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5223929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政工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各类保险基金政策核实,人事统计、干部档案等工作,制定城市管理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简介:
负责人:向彭海
地址:湖南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两河街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5223929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州相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本单位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组织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起诉、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解释、汇编工作;负责局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的清理、更新和发布;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及监督;负责城市管理信访工作;负责执法卷宗的审核归档;处置执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简介:
负责人:成浩
地址:湖南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两河街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5223929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督查、考核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全局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受理、处置各类来信来访、网格化管理、城管热线等渠道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办理信访案件;承担受理对执法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对行政执法中的不当执法或不作为现象的调查和处理;负责舆情应对工作;负责维稳工作;负责督察文明执法、依法行政、队容风纪、岗位作为及路面纠察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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